游泳池设备加热应根据热源条件、耗热量、使用要求、卫生及运行管理等因素选择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应具有换热效果好、效率高、节能、体积小、重量轻等特点;应结构简单、安全可靠、操作灵活、维护保养方便;材质应耐氯等化学药剂的腐蚀。加热设备的形式应根据下列规定选用:热源为高温热水或蒸汽时,宜选用直接加热的燃气、燃油、燃煤等燃料的热水机组及热泵;小型游泳池及电力供应充沛的地区可采用电热水器;采用太阳能为热源时,可采用光滑材质或非光滑材质集热器。
游泳池设备游泳池循环水量采用分流量加热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被加热的水流不应小于全部池水循环量的25%;被加热水的出水温度不宜超过40℃;应设置被加热水与加热水的压力平衡装置